龙凤区院2020年工作思路汇报
时间:2020-12-16
来源: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作者:邵国振
编辑:宋怡萱
录入: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审核:于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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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业务工作标准和预期目标
经分析,我院2019年工作存在的主要短板有:一是部分核心数据有待提升。2019年在减少一退、二退、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上还不明显,导致“案—件比”达到1:1.54,居于全市中游;由于引导不够和办案思维过于谨慎,适用不起诉率为5.8%、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比例为71%,还有一定提升空间。二是关于湿地保护公益诉讼监督有待加强。龙凤湿地周边共有东城污水厂、石化公司污水厂、农业园区排水口等30余家排放单位,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总量较大,湿地污染情况较为严重。三是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仍有不足。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衔接还不够紧密,在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上不够及时、充分,2019年仅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案源挖掘不到位,巩固扫黑除恶效果仍有不足。
2020年我院力争实现以下业务目标:一是批准逮捕案件不出现捕后撤案、不起诉、无罪判决、撤回起诉等情况。二是通过降低一退、二退、减少延审等措施,调控“案—件比”,达到市院要求;依托侦监平台深化监督,加强引导,力争不起诉率达到10%,适用认罪认罚从宽达到80%以上。三是逮捕率、捕后轻缓刑率达到市院要求比率。四是纠正漏捕漏诉3人以上;纠正违法12件以上。五是远程庭审、提讯力争达到刑事案件数的50%以上。
二、重点、难点、亮点工作
(一)重点工作:加大民事与刑事工作结合力度,推动虚假诉讼工作开展
确定工作的主要考虑:2019年我院共办理“套路贷”案件10件33人,判决5件14人,涉及被害人129人,经研判虚假诉讼线索涉及86件、91人。去年我院围绕虚假诉讼线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件,为当事人挽回实际损失32万元。通过数字对比发现,今年还有较多虚假诉讼案件处在执行程序,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为此我院将加大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排查和监督力度,通过法律程序对当事人合法财产予以保护,让扫黑除恶成果直接惠及被害人。
主要工作措施:一是深入排查梳理线索。3月份成立以民行为主体、以刑检为补充的虚假诉讼专案组,根据“套路贷”刑事案件是否宣判、民事裁决是否由本辖区法院作出等标准分类梳理,对于刑事已宣判、民事具备管辖权的案件及时开展监督,对于民事无管辖权的案件及时移交市院,同时移交刑事案件相关证据材料。二是精准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月份同步启动调卷工作,结合卷宗认真梳理制发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的依据,提高建议的准确性与可行性。三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于制发的每一件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要求法院定期反馈再审进度,监督法院及时启动再审程序,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工作标准:针对虚假诉讼案件下发检察建议5件以上。
完成时限:12月25日前
(二)难点工作:深入开展湿地污染防治专项公益诉讼
确定工作的主要考虑: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050.57公顷,核心区面积2138.11公顷,初步统计排污口及排污暗管达28个,排放种类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混排等污水,已严重影响湿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2019年我院将“湿地污染防治专项公益诉讼”列为难点工作,监督整治3个排污口,今年仍将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继续推进整治,长期监督治理。
主要措施:一是纳入专项推进。3月份,由主管检察长担任组长,以第五检察部为主体,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结合2018、2019工作基础,进一步摸排湿地污水来源,确定监督整治方向。二是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推进。5月份,对已掌握的排污来源进行全面评估,列表区分整改难度,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确定排污企业,监督环保、农业农村、湿地管委会等部门加快整改。三是扎实开展“回头看”。7月份,对2018、2019已整改的排污企业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排污档案材料、有无私设暗管、整改措施是否符合规定等情况,跟进监督整改落实,避免“只处罚、不整改”的问题。
工作标准:年度内力争关停整治3个以上排污口。
完成时限:12月25日前
(三)亮点工作:以侦监平台为依托管控刑事检察核心数据,提升办案质效
确定工作的主要考虑:一是刑事检察通过侦监平台,能够对侦查机关的全部案件有重点提前介入,对监督立案、监督撤案、认罪认罚、办案时限等核心数据进行有效调控。二是核心数据一方面能够直观反映执法办案的质效,另一方面可以为执法办案提供辅助决策,推动补齐短板。三是形成全面全程全要素覆盖的数据化思维,可以对执法办案进行动态化、系统化、实时化监控,实现对刑检工作的科学管理。
工作方法:一是打牢工作基础。3月份,积极与辖区公安机关会商,推动全面上线侦监平台,会签制度文件,确保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全部在侦监平台进行流转。二是实行专岗推进。3月份,设侦监平台审查岗,由科室长和一名员额检察官对侦监平台流转的案件进行审查,对重点案件提前介入,对可能涉及久立不结、撤案、以罚代刑的案件进一步调卷审查。三是深化工作联动。坚持将简案快办、认罪认罚从宽机制纳入侦监平台监控范围,加强源头启动监督,缩短认罪认罚案件的办案时限,提高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认罪认罚的适用率。四是发挥诉前主导。通过侦监平台对轻微刑事案件的筛选,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对轻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适用不起诉,发挥好检察机关的审前过滤,诉前主导职能。
工作标准:一是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0%。二是相对不起诉率达到10%。三是全年监督立案、监督撤案均达到3件以上。四是将案件比控制在1.5以下。
完成时限:12月25日前
三、机制制度建设
1、建立岗位责任制。立足改革后的工作模式,分类梳理办案流程和行政管理流程,针对部门主任、员额检察官、助理,制定包括职责、权限、标准的工作制度,实行定岗定责,实行季度考核、通报,以职责落实倒逼工作落实。
2、建立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机制。参照省市院出台的考核评价办法,围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制定分类别、分岗位的考评细则,实行月考评、年汇总,评价结果作为提职晋级、评先选优、员额动态调整的依据。
3、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机制。结合高检院服务民营经济11条措施、省院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和8条禁令,制定集打击、监督、服务于一体的服务民营经济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标准,结合办案实际狠抓落实。
四、培训工作
1、做精传导式培训。围绕捕诉一体和公益诉讼两个领域,针对干警自身难以解决的执法办案难题,外请优秀师资力量授课,开展2次主场传导式培训,攻克业务短板,促进教育资源共享。2、做优课题式培训。坚持实战锻炼与课题攻坚相结合,将干警讲堂和岗位最佳实践宣讲合并开展,突出“岗位实务研究”主题,侧重于经验总结、方法提炼、技巧升华,促进业务交流与提升。3、做实嵌入式培训。聘请专人对干警录制个人工作技巧进行培训,组织干警制作“微视频”上传公众号,将零散培训嵌入工作实践。
五、落实推进认罪认罚、防错纠错工作
围绕认罪认罚从宽,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强化证据指引。争取公安机关的主动配合,真正把认罪认罚源头启动机制落实落靠,统一执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证据标准,强化“表格式菜单审查报告”的应用,加大证据指引力度。二是强化数据指引。对2018、2019年两年的刑事判决进行统计,对量刑进行统计对比分析,由个案到类案形成量刑规律,辅助实现精准量刑。三是强化政策指引。参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量刑指导意见、判决统计分析,对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均制作《认罪认罚量刑说理告知书》,深化释法说理,促进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围绕防错纠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六查”要求。对照市院“六查”要求,全面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全流程贯彻实施,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及时解决和整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案件推送监督。案管部门及时将疑难复杂案件推送主管检察长和检察长,加强把关和防错纠错;加强对案件延期、退补必要性进行督查,防止办案人以延期、退补为名拖延办案期限,造成“案—件比”扩大。三是开展干警互查。实行办案人交叉互查办案卷宗,及时发现问题,定期通报,监督整改。
六、重点调研题目
1、围绕亮点工作,立足侦监平台试点应用基础,考虑到核心数据是刑检业务优劣的重要考量指标,能够反向促进刑检业务的整体推进,确定第一个调研题目是:《关于以侦监平台为依托管控刑事检察核心数据提升办案质效的实证分析》。2、围绕重点工作,立足巩固和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确定了第二个调研题目《关于加强刑民结合推动虚假诉讼工作开展的方法探析》。
七、培养选树和宣传推广典型工作
针对基础业务较好、但拔尖人才匮乏的实际,今年将围绕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重点培养和选树在审查定性、法律适用、庭审指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办案组及个人。一是放手培养使用。坚持以实战为导向,让业务骨干参加和负责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促进在办案中成熟成长。二是深化课题攻坚。今年我院将结合重点、难点、亮点工作,确定两个重点调研课题,由主管副检察长担任课题组长,选择业务骨干参与课题组,着力提高干警办案与总结能力。三是加强作风锤炼。通过重要任务、重要案件,着力考察、锤炼干警担当精神、务实作风和开拓能力,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教育,树立正确导向,增强韧性、耐性和纪律性。及时总结先进典型的事迹,积极向省市院申报评优,向各级媒体推送,增强典型影响力和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