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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龙凤、高新联动警队“湿地护渔”

时间:2022-06-20

来源: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作者:杨泽明  蔡心禹

录入:宋怡萱

审核:邵国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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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16日上午,龙凤检察院与高新检察院“联动应急警队”整装出警,在大庆龙凤湿地开展一次特别执法行动,协助龙凤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完成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不起诉公开宣告,做到出警到位、用警规范、补位及时、保障有力,取得了联动警队“1+1>2”的良好效果。
 
 
 
 
谋在前,制定应急处突预案
 
 
 
 
     考虑到龙凤湿地群众和游客较多,龙凤检察院法警队立即启动“应急警队”机制,与高新区检察院法警队共同为此次公开宣告保驾护航,确保此次警务任务规范有序、安全进行。法警队在接到第一检察部的用警申请后,第一时间与案件承办人对接,详细了解参加宣告的被不起诉人、侦查人员、人大代表、律师人员等情况,研判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并预判现场参与的群众人数。及时与高新检察院法警队召开会议,制定警务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统筹任务分工,并提前做好场地安全检查等准备工作,达到“一切准备就绪、随时出警保障”的临战状态。
 
 
 
强保障,做好现场秩序维护
 
 
 
 
     两院应急警队本着“出警就是为了防范问题”的原则,打消“能有啥大事儿”的麻痹大意思想,全员规范着装,配备无人机、执法记录仪、警戒线等警用装备维护现场。做好前置工作,在公开宣告区划出警戒区域,严禁围观群众均入内,按程序和规定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控宣告过程,执勤司法警察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保持注意被不起诉人的心理状态,防止其做出过激举动。密切观察动态,经认真观察和捕捉,发现围观群众有人用手机拍照和录像的情况,司法警察及时上前制止,并进行释法说理,取得围观群众理解,防止了被有不良目的和用途的人加以利用,避免对正当执法司法行动误读。
 
 
 
 
零失误,确保鱼苗投放成功
 
 
 
 
     公开宣告后,被不起诉人将自愿购买的鱼苗在指定区域投放。提前测试水温,指导被起诉人选择在向阳适度的区域投放,保证补植鱼苗的适应性,确保存活、生长。由于被不起诉人年龄较大,司法警察在全程保护其投放过程中人身安全的同时,协助其分段、分领域投放,避免出现鱼苗拥挤的情况。将围观群众隔离在投放区域外,并进行解释说明,严防意外发生。从公开宣告到鱼苗投放结束全过程,“应急警队”利用无人机侦查取证、拍照固定证据,顺利完成此次警务保障工作。


 
 
     下一步,龙凤检察院司法警察将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继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龙凤湿地保护中心、公安机关合作与交流,拟成立“联动巡查工作队”,将多个部门的巡查力量高效整合,并借助龙凤湿地保护中心监控平台和检察院无人机等设备优势,将巡查力量最大化,使行政执法、司法监督的资源充分融合,服务检察工作大局,为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做出有力的警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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