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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普法】假的减肥药真害人

时间:2023-03-15

来源:未知

作者:周凯

录入:孙源临

审核:邵国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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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销售添加违禁物质西布曲明的减肥食品案,依法惩治上线、下线犯罪分子4人,揭开“三无”减肥产品的“画皮”,引导人们科学理性减肥,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健康,莫因减肥迫切陷入圈套。

这是一种“粉色花型”减肥奶片,被害人起初服用时确实瘦了5-6斤,但没过几天就开始出现头晕、恶心、心跳加快、浑身不舒服的状况,咨询卖方得到的最优解就是“多喝水”。最终,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查获减肥胶囊、减肥奶片、美白丸等减肥“三无”产品10.6公斤。经检测,涉案的“减肥产品”均检测出含有毒有害物质西布曲明成分,属于在保健品中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保健食品或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犯罪嫌疑人当初总想“不走寻常路”,总想“赚快钱”,在明知涉案产品含有违禁物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情况下,面对可能获得的高额回报做起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小生意”,渐渐地“小生意”有了订单、有了起色、有了收入,甚至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要做“下线”。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可通过抑制食欲达到减肥的效果,曾在医学上主要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作为药物上市后,有关部门监测发现,相当一部分患者服用后出现了口干、头晕、血压升高、心跳过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严重的还会出现心脑血管中风、肝肾功能损害。由于使用减肥辅助治疗药物西布曲明可能会增加严重的心血管风险,其减肥治疗的风险大于效益,在2010年10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中国生产、销售和使用。
减肥是对健康和美丽的追求,但要尊重科学、讲究科学,肥胖不是一天形成的,减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一味盲目掉入陷阱,切忌成为不法分子眼中“待宰的羔羊”。减肥市场利润巨大,但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具备资质后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别赚“昧心钱”,切忌为了非法暴利铤而走险,一旦受到法律严惩必将“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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