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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钓“鱼”老汉怎么改行钓“车”了

时间:2022-03-23

来源:龙凤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

录入:宋怡萱

审核:于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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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张是一位钓鱼爱好者,从年轻就喜欢钓鱼,退休之后就有大把时间钓鱼了,“钓龄”资深的老张很快就和钓友们打成一片。在一起钓鱼久了他发现有几个钓友不会开车,也没有出行工具,每次钓鱼都要打车才能到湖边,夜钓的时候打车回家更是费劲,这“善良”的老张大哥就开始琢磨了,怎么能让跟自己处的这么好的钓友们方便一些呢?
 

 
    老张这天钓鱼回到家里,想起自己那些没有交通工具去钓鱼的钓友们就心里不是滋味,寻思怎么才能帮助到他的好朋友呢?偶然间从窗户向外望,灵机一动计上心头,自家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监控少,而且左邻右舍出门都是靠自行车、电动车代步,何不顺两个车子送给钓友呢?反正车子也值不了几个钱,丢了也未必有人在意,钓友都不住在附近,失主肯定找不到!说干就干,老张就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四处找寻猎物。琢磨来琢磨去,先在自己小区试了试水,用钢锯锯断车锁偷走了一辆自行车。发现自己偷了自行车之后并没有什么后果,没听到失主嚷嚷,也没有警察找上门来,顿时胆子更大了,一发不可收拾,先后又偷了6辆自行车,2辆电瓶车!他将其中的3辆自行车送给了3位钓友,另外几辆车子等着看谁顺眼再送出去。钓友纷纷致谢,老张感到倍有面儿,心里觉得自己是个“能人”了。
 
   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这天老张在家里睡觉,突然门铃响了,门外正是衣着警服的公安干警,在证据面前老张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随后案件移送到了检察机关,在审讯时,检察官仔细的与老张核实案情,将每一起案件的作案时间、地点、方式一一核对,同时向老张解释盗窃的法律规定及量刑规范,也与他讲述违法犯罪的后果。害人之心不可有,他以为“整几辆车子算不上什么大事儿”,但从犯罪数额和次数上看行为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更是让自己的人生蒙上了污点。
 
 
 
     在检察官细心讲解之后,老张也知道自己的侥幸心理不可取,明明知道盗窃是不对的,但就是铤而走险试了一试,最终触犯法律。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老张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现该案已被移送法院审理。
 
善良无错  切忌犯罪闯祸
     协助办理此案的龙凤院检察官助理马煜说:“很多人并不是不懂法,只是有时因为一时贪念误入歧途,让自己清白的一生留下了污点。帮助别人的想法是好的,帮助别人的方法有很多,但千万不要想着用邪门歪道去帮助别人,这样最终只能害人害己。”随着普法力度的增强,现在很多人都知道涉黑涉恶、杀人放火、贩卖毒品等严重犯罪的后果,但对于一些“小罪”心存侥幸的人仍然不在少数,觉得“神不知鬼不觉,不算什么大事儿”,但自以为的瞒天过海其实早已触犯法律底线。比如本案中的老张,根本不存在“盗亦有道”的情况,偷了就是偷了,就该受到法律处罚。
 
     普法宣传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龙凤检察院将不断开展普法活动,通过释法说理加强法治教育,让知法的人懂法,让懂法的人守法,让更多的人知道触犯法律的后果,让更多的人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行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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