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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律某等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

时间:2019-08-15

来源:龙凤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作者:王芳

录入:龙凤检察院第一检

审核:宋怡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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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24日,龙凤区检察院对被告人律某等3人恶势力团伙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2016年6月以来,被告人律某纠集陶某、付某,以民间借贷之名对外违法发放高息小额贷款,并通过非法中介吸引被害人向该团伙借款,以“行业规矩”为名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协议和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后,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要求偿还虚高的借款,借款人无力偿还时,以向关联人转单的形式垒高借款金额。其后,通过威胁、恐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尾随、滋扰等手段向借款人非法催收债务。肆意侵犯借款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其中吕某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陶某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付某涉嫌敲诈勒索罪。

    2019年7月25日,龙凤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龙凤检察院指派4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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